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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制度

发布日期:2013-12-27  浏览次数:[]


    实验室拥有大量设备,是重点防火部门,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“以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结合本部门实际,特制定以下防火制度。

    一、全体人员应有高度的防火意识,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。

    二、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,定期检查消防器材。未经许可,禁止擅自移动。

    三、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开关、电器和线路的检查,发现故障、老化、破损、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,必须及时报修,并做好记录备案,消除安全隐患。

    四、所有技术人员应掌握消防灭火知识,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,并及时采取措施,尽最大努力保护设备的安全。

    五、实验室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,非实验室设备不得使用实验室电源。

    六、不经许可不得在室内私自乱拉电源线。不经许可不得拆卸计算机辅助设施及电源线。

    七、实验室内不得随意用水。在夏季空调开放期间,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,以防止水流入实验室。

    八、安全消防关系实验室人员的安全,必须严格遵守。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,予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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