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:为了全面衡量我社团各部的工作质量, 逐步实现会员管理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培养有担当、有纪律,能适应协会发展需要的管理干部,依据我校《学生手册》有关条款,结合我社实际情况,制定我社考核条例。
第二条:考核分值依据“公正公平、客观民主、按劳计分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:各部成员员享有平等获得操行积分及查询、申诉的权利,每月操行积分经公示和本人签后方可生效。
第四条:本考核条例适用于全体部长,以部门为单位,考核周期为一个月。
第五条:办公室主要负责协会各部门的考核积分的统计、汇总,作为考评我社管理层成员在工作能力、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,考核结果最为年度奖励评定、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。以此来规范团队成员日常行为,激发大家参与社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,展现个人才能和风貌,提高个人素养。
第二章 考核评分制度
第一条:社团管理层部长的考评由工作能力、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组成。各部门职能不同的差异体现在工作能力项目中的部门专项工作。最终考核积分=工作业绩积分×40%+工作能力积分×30%+工作态度积分×30% 其他权重参照附表。
第二条:部门专项工作
考评方法:根据每月例会上部长上交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书,确定部门的专项工作。(该项侧重考评专项工作的完成质量。)
指标测评:办公室按月统计
考核计分:共计100分
第三条:个人工作
考评方法:根据部门是否上交月度工作计划,侧重考评工作计划完成的态度和质量。
指标测评:办公室按月统计
考核计分:共计100分
第四条:参加协会活动的出勤情况
考评方法:承办活动的部门部长负责统计管理层成员的出勤情况(包括请假、迟到早退及无故不到情况),并及时将结果整理后交予办公室。(此项作为管理和配合项考核)
指标测评:有活动承办部门考评,考评结果交予办公室统计
考核计分:共计100分
第五条:专项工作数量及自主改善活动开展情况
设立目的:反应部门在协会中工作的数量及自主改善活动的态度和业绩,鼓励各部门持续改进工作。
考评方法:数量由专项工作体现,自主改善活动由各部门的部门会议召开情况评定(在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体现)。
指标评测:由办公室按月统计
考核计分:共计100分
第六条:管理和配合
考评内容:与部门下属的关系以及调动下属的能力(由部门干事在协会活动的出勤情况体现)。
指标测评:
考核计分:共计100分
第七条:工作主动性、责任感、纪律性
考评方法:定性考评,结果分为“不满意、不太满意、一般、较满意、非常满意”
不满意=0 不太满意=50 一般=80 较满意=90 非常满意=100
指标测评:由管理层其他成员共同评分,取平均值
考核计分:三项共计100分
第八条:工作协作性
设立目的:考评成员的统筹协调能力,对相关部门工作的服务和支持力度,以及配合的及时性。
考评方法:定性考评,结果分为“不满意、不太满意、一般、较满意、非常满意”
不满意=0 不太满意=50 一般=80 较满意=90 非常满意=100
指标测评:由管理层其他成员共同评分,取平均值
考核计分:共计100分
第九条:会议考勤
考评方法:满分计100分,迟到早退扣20分,请假扣30分,无故不到计0分。
第十条:加分项
提出创新性工作点子并实施的,点子一个加5分,实施情况按活动加分。
指标评测:由办公室按月统计
第三章 积分管理
第一条:如有本制度没有规定到的项目,由协会管理层讨论决定。
第二条:积分情况在每月例会时公示,各部认可后,部长签字确认。
第三条:积分实行自评和考核制,最终以考核分值为结果,对分值有异议的,可在例会积分公示环节申诉。积分经本人签名后生效。
第四条:本条例由协会办公室负责制定、解释和完善,由会长审批后下发实施。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RP协会